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相关担保事项的月度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如下:
一、 担保基本情况概述
为支持下属附属公司(下称“附属公司”)的业务拓展与稳定经营,满足其日常办公、仓储物流、研发实验室等场所的租赁需求,丽珠集团依据内部授权程序,为部分附属公司作为承租方签署的非居住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工业、科研等用途)的房地产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合同履行等义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担保进展详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X年X月X日),本月内新增及持续有效的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租赁用途
本次涉及担保的附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租赁上述非居住房地产主要用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研发创新或配套仓储物流活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该附属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租赁价格参照市场水平确定,定价公允。
四、 董事会(或授权管理层)意见及风险分析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管理层)认为:为附属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经营场所的稳定,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附属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监督其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附属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相关担保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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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7 00:31:11